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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一步优化股份减持制度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自2019年1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试行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,有一个重要的变化是,如果申请科创板IPO的过程中被终止审核或不予注册,重新申请的期限由1年缩短为6个月。证监会指出,交易所因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,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,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,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,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。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,试行稿进一步优化股份减持制度。主要调整有: 1.缩短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中的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,由3年调整为1年,期满后每年可以减持25%的前股份。 2.优化未盈利公司股东的减持限制,对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、核心技术人员减持作出梯度安排。 3.明确科创板股份减持的其他安排仍按照现行减持制度执行,同时,为建立更加合理的股份减持制度,明确特定股东可以通过非公开转让、配售方式转让前股份,具体事项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,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。 三处关键地方不变 在作出多处变化和调整的同时,试行版规则也在关键方面保持了与征求意见稿一致。 不变一:投资者需有50万资产,2年交易经验。上交所表示,从数据测算看,50万资产门槛和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适当性要求是比较合适的。现有A股市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约300万人,加上机构投资者,交易占比超过70%,总体上看,兼顾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科创板市场的流动性。 普通中小投资者,还可以借助A股公募基金投资科创板,此前的6只战略配售基金,可以参与科创板的战略配售。据估算,约4万亿的已成立公募基金均可直接买科创板的股票。 不变二:不引入T 0交易机制。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过程中,不少投资者建议引入T 0交易机制。上交所成立初期曾实施过T 0交易机制,但终因为市场条件不成熟,转而采取T 1交易制度。经综合评估,按照稳妥起步,循序渐进的原则,在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中未将T 0交易机制纳入。 不变三:上市门槛不变。对于受关注的科创板上市门槛,试行版也未作调整,仍然是五套财务、市值指标。
联系人 | 白萍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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